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法拍房物业拒办入住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拍房物业拒办入住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法拍房拍卖期间可以不交原来物业费。
物业费在下列情形下可以不交:物业公司不具备正规审批手续、物业费的收取不合理不符合常规收费标准、业主未享受到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等。除此之外,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当履行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义务。
根据法院在拍卖中的条款中的规定,原业主应当承担法院裁定期限内的物业费,而作为拍卖财产的买受方应当承担法院裁定期限以后的物业费,这是因为法院裁定的期限至拍卖办证期限还有时间差,这部分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。但水电费就不好说了,虽然按理说拍卖之前的水电费应当由前业主承担,但法院在拍卖中已经明示拖欠物业水电由买方负责,所以个人认为应由您承担。
法拍房是法院拍卖房产的简称,遭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.当债务人(业主)无力履行按揭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,而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,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,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.而在过程中遭到拍卖的房子就是所谓的法拍房.
法律意义来说购买法拍房没什么大的问题.法拍房如果与买卖合同直接有关联,它还是对客户的限购资质还是有讲究的.在法拍房本身的权属上面,他里面有没有租客在租或者它的物业管理费用有没有交清,以及它的土地出让金有没有补齐,这方面法院是不负责处理的,需要购房者自行解决.
就目前市场情况,捡漏的机会有,京的法拍房竞价者一般较多,如确实想购买法拍房,找专业法拍房机构比较好,就像这种400万买了房子,没有做好拍前调查,拍卖后也没有专业的司法等途径解决,建议北京法拍网(400-107-0088)后期就不用费心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拍房物业拒办入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法拍房物业拒办入住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